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参照《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》要求,结合龙陵县幼儿园办园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,经县幼儿园研究,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意,拟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龙陵县幼儿园本次招聘的岗位是幼儿园合同制编外人员,岗位由龙陵县幼儿园调配。
三、招聘对象
保育员(1人)
年龄在40周岁(1985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)及以下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;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热爱幼儿教育事业;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身心健康;
4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要求;
5.吃苦耐劳,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,专业基础扎实,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;
6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:
1.受到党纪、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的人员;
2.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3.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,均不得参加应聘;
4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时间、方式及地点
2025年8月23日—8月26日,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龙陵县幼儿园邮箱(llxyeyb@126.com),进行资格审核。
2.报名时需提供材料
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:《龙陵县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)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保育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。
(三)确定签约对象。由龙陵县幼儿园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材料审核,根据相关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。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签约对象。
(四)考察:由招聘单位负责,具体时间待定。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,考察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(五)体检:由县幼儿园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公办医院进行体检,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、卫生部联发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,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。若出现不合格的,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申请复检,并到规定医院复检一次,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。同时,个人自行到县中医院办理健康证,身体健康准予聘用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(六)聘用:拟聘用人员在龙陵县幼儿园公示栏公示,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,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,龙陵县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。以上若出现不合格的,按照资料审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。
六、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一个月。所聘用的人员工资标准如下:
(一)1.试用期工资:人均工资:2664元/月:基本工资+五险一金(含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)。
2.正式聘用工资:试用期满,经龙陵县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核,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,人均工资:3330元/月:基本工资+五险一金(含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)。
(二)合同期满一年后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,将按《龙陵县幼儿园合同制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》调整提高工资待遇并逐年增加。
七、相关要求
(一)应聘者必须对其所提供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二)在招聘过程中,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的行为,一经发现,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。
(三)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、应试,逾期不再受理。
(四)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,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。
(五)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,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招聘过程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附件1龙陵县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报名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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